標題: [意見]強烈要求建議 [打印本頁]
作者:
j9648000 時間: 2009-12-12 11:44 標題: [意見]強烈要求建議
請管理員樓主無限時間編輯樓主應有權力編輯
作者:
ben811018 時間: 2009-12-12 11:54
= =什麼意思?
作者:
Wayne 時間: 2009-12-12 12:31
應該是只說一般會員不能編輯自己發的文章吧....
之前就有提過了 不過好像是因為論壇自身系統沒辦法??
作者:
j9648000 時間: 2009-12-12 13:57
發表帖子樓主應有編輯的權利
作者:
電母 時間: 2009-12-12 14:07
網管應可以調整發文編輯時間吧?看嘍!可開放一段時間內讓作作者自己更改,我遇過最多者是一天!
作者:
you82130 時間: 2009-12-12 15:37
原帖由 j9648000 於 2009-12-12 11:44 發表
請管理員樓主無限時間編輯樓主應有權力編輯
你有什麼文章需要一直編輯的呢?
作者:
j9648000 時間: 2009-12-12 15:39
原帖由 you82130 於 2009-12-12 15:37 發表
你有什麼文章需要一直編輯的呢?
因為主題需要編輯呀!這是樓主應有的權利!!!中國颱風論壇也是一樣讓樓主有編輯
更換主題的權益且不只60分鐘編輯權益!
作者:
Wayne 時間: 2009-12-12 15:40
標點符號標一下吧= =
字全部連在一起也很難看耶
如果論壇系統許可 就開放吧 是原PO的權力沒錯啦
作者:
j9648000 時間: 2009-12-12 15:42
原帖由 Wayne 於 2009-12-12 15:40 發表
標點符號標一下吧= =
字全部連在一起也很難看耶
看不懂中文字嗎????需要為您翻譯中文字嗎???
黏不黏在一起對我來說不重要!!最重要的事普通會員的反應該管理員應徹底檢討
[ 本帖最後由 j9648000 於 2009-12-12 15:44 編輯 ]
作者:
Wayne 時間: 2009-12-12 15:44
原帖由 j9648000 於 2009-12-12 15:42 發表
看不懂中文字嗎????
兇什麼阿
字全部連在一起 和 沒標點符號 是兩回事吧
作者:
j9648000 時間: 2009-12-12 15:46
原帖由 Wayne 於 2009-12-12 15:44 發表
兇什麼阿
字全部連在一起 和 沒標點符號 是兩回事吧
沒錯是兩回事。。。但不符合主題!且這裡不是中文教育場所。。。還是您是國文老師?
如果你是國文老師。。。我覺得你可以說我沒標點符號
[ 本帖最後由 j9648000 於 2009-12-12 15:47 編輯 ]
作者:
Wayne 時間: 2009-12-12 15:51
原帖由 j9648000 於 2009-12-12 15:46 發表
沒錯是兩回事。。。但不符合主題!且這裡不是中文教育場所。。。還是您是國文老師?
如果你是國文老師。。。我覺得你可以說我沒標點符號
這跟是不是國文老師沒關係吧
沒錯 我不是國文老師
但是您的文章會造成其他人閱讀的困難
我是閱讀者 我有權利要求吧
就算不用標點符號 起碼也空格或換行吧
作者:
j9648000 時間: 2009-12-12 15:52
原帖由 Wayne 於 2009-12-12 15:51 發表
這跟是不是國文老師沒關係吧
沒錯 我不是國文老師
但是您的文章會造成其他人閱讀的困難
我是閱讀者 我有權利要求吧
就算不用標點符號 起碼也空格或換行吧
好唄!!!下次改進!!!但你是管理員也應接受普通會員的強烈意見!!
作者:
Wayne 時間: 2009-12-12 15:55
回到主題
其實我是贊成開放原PO編輯的
可能看其他版主有沒有什麼特別考量 或是系統有限制
不然之前我也有建議過
作者:
電母 時間: 2009-12-12 16:11
這個建議不錯,但有個缺點,故意來鬧事亂寫什麼的,PO幾小時後文章就改了或刪除,打了就跑。有些網站的網管為此頭痛所以限制了不少時間,大多給個20-60分鐘的編輯時間。
我有時電腦慢,寫文或PO文,加上要貼圖,時間上一小時真的有點趕。
作者:
j9648000 時間: 2009-12-12 16:15
我有個建議台灣民主社會應用投票來決定是否取消編輯時間
作者:
Wayne 時間: 2009-12-12 16:16
摁 我想電母大所說就是考量因素吧
其實如果覺得一小時很趕 東西又很多
我會建議先打在記事本或word上
我自己是這樣子做的
作者:
conan_4869012 時間: 2009-12-12 17:27
有時候要改錯字或是改標題
的確是有點麻煩 打錯字是難免的~
可以編輯的時間確實有再拉長的空間
作者:
電母 時間: 2009-12-12 17:32
個人覺得還是要稍限制一下時間,就一天為限還是什麼的,不然舊資料一改再改,日後若有人要找內容全變了
作者:
conan_4869012 時間: 2009-12-12 17:55
1天我也覺得夠了 太長實在不好
說不定今天他同意 過1個月後變成不同意= =
作者:
ben811018 時間: 2009-12-12 18:03
回覆這位提出問題的大大~
如果我們沒有接受你的建議
就不會回覆你相關問題了~
發文的時候,為了讓其他人瀏覽的更加舒適,請務必加上標點符號或是以段落方式區分。
論壇系統一直設定為60分鐘,只要發文者就可在這60分鐘內進入修改,除非你已經超過時間了.
60分鐘算是充裕了.
至於是否開放這個投票,個人認為沒有必要!這是屬於版務,不是公共事務.
作者:
電母 時間: 2009-12-12 18:17
還是建議您發文時分段或隔開較好,或許您覺得要標點很不方便打,可以用分行或按一下空白鍵以利風友們閱讀,大家更能清楚明白您的意思和需求喔。
作者:
conan_4869012 時間: 2009-12-12 18:42
就像以前的論語 原著沒有標點符號
像我們平常人如果不太懂斷句的地方 容易誤會其意
而且停頓的地方也會弄錯 標點是很重要的
很懶的話 就以空白代替吧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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