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
台灣地區放假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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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Wayne
時間:
2010-10-21 22:31
標題:
台灣地區放假標準
每次颱風來 大家都會蠻在乎會不會放假
但有時候卻拖到隔天早上才宣佈 不過看過規定之後發現應該是沒辦法的
停止辦公及上課標準
颱風:
(一)根據氣象預報,
颱風暴風半徑於
四小時內
可能經過之地區
,其
平均風力可達七級以上
或
陣風可達十一級
以上時,
停止辦公及上課
。
但
平均風力可達六級
以上或
陣風可達十級
以上時,高級中等(含高中、高職、五專一、二、三年級)以下學校學生可先行
停止上課
。
這點大概可以解釋為什麼有時候都要拖到隔天早上,首先暴風圈一定要在4小時內經過才能宣佈,而且CWB凌晨的風雨預報是在4點,所以早上才遲遲宣佈也是有可能。
(二)風力未達前目停止辦公及上課標準之地區,因受地形、雨量、交通、水電供應等特殊狀況明顯影響通行安全或辦公上課有困難者。
這點應該比較簡單啦~像是山區因為雨量過大,造成土石流損害道路之類的情形,結果交通中斷無法上班上課。
(三)停止辦公、上課後,該地區因颱風過境造成普遍性災害,其風力雖已減低,未達第一目停止辦公及上課之標準,仍須繼續停止辦公及上課,以
利善後清理者
。
簡單的說,就是災情太慘,隔天雖然颱風走了但要清理家園,所以多給一天假,像上次凡那比颱風,高雄隔天風雨停歇但還是放假。
洪水:各機關、學校之處所或公教員工住所積水,或通往機關、學校途中,因積水致交通工具無法通行或河水暴漲,橋樑中斷,行進困難時。
這個應該自己看的懂吧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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