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上颱風警報是中華民國中央氣象局依據《氣象預報警報統一發布辦法》,針對中心最大風速每秒17.2公尺以上的熱帶氣旋,對各該陸上區域所發布的一種警報[1]。
1. 發布警報原因及標誌
根據《氣象預報警報統一發布辦法》第11條,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有以下幾種情況[1]:
• 應發布:
o 預測颱風之7級風暴風範圍可能臺灣或金門、馬祖陸上之前18小時。
• 得發布:
o 颱風發生於臺灣及金門、馬祖近海;
o 颱風之暴風範圍、移動速度、方向發生特殊變化時。
陸上颱風警報發布後每隔3小時發布一次,必要時得加發之。陸上颱風警報的標誌是:日間掛黃色旗3面,夜間亮綠色燈3盞。
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時幾乎一定會同時對附近海域發布海上颱風警報,此時中央氣象局的警報單會載明「海上陸上颱風警報」字樣。
2. 解除警報原因
根據同辦法第11條,解除陸上颱風警報有以下幾種情況:
• 應解除:
o 颱風之7級風暴風範圍離開臺灣或金門、馬祖陸上時。
• 得解除:
o 颱風轉向或消滅時。
3. 影響
• 發布台灣北部地區陸上颱風警報,貓空纜車將暫停營運。
4. 特殊紀錄
• 發布過最多次陸上颱風警報(指從無警報至有警報):
1. 3次-韋恩(1986年)
2. 2次-娜定(1968年)、黛納(1977年)、耐特(1991年)
• 發布過最多颱風警報警報單(指每3小時一報之警報,包括海上颱風警報、陸上颱風警報及解除警報):
o 1. 64報-納莉(2001年)
o 2. 43報-丹恩(1999年)、辛樂克(2008年)
o 4. 42報-韋恩(1986年)
o 5. 39報-敏督利(2004年)
o 6. 37報-利奇馬(2001年)
o 7. 36報-莫拉克(2009年)
• 發布過最多次強烈颱風陸上颱風警報的年份:
o 1994年-提姆、道格、弗雷特及席斯
• 當年第一次陸上颱風警報最早發布:
o 4月10日19時40分(UTC+8)-維奧利(1967年)
• 當年第一次陸上颱風警報最晚發布:
o 8月18日3時30分(UTC+8)-塔莎(1993年)
• 當年發布陸上颱風警報的最晚時間:
o 12月3日14時30分(UTC+8)-南瑪都(2004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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